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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 新材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 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新材料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应进行全本公示。本报告书中包含相关单位调查研究成果涉及商业机密的内容有 第2章中本项目产品方案、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料消耗和设备配置情况以及第4 章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成果及相关附图附件,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有第8章公众参与 调查中调查人员身份信息,涉及国家机密的有水文地质图等资料,内容保密,不予 公开。公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删减后的本 《公示本》为准。 2 1 总论 1.1 项目由来 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阳光坚端”)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是由成都阳光铝制品有限公司及 4 位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 1 亿 元,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 (甘眉工业园区)。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铝型材、 铝合金型材、建材等的生产和销售。 成都阳光铝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成都阳光铝”)创建于 1999 年,注册资 本 3500 万元,为自然人出资,主要从事各种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不锈钢管材 板材、塑钢型材的研发、生产、销售。成都阳光铝制品有限公司属四川省 “大企业 大集团培育企业”及四川省 “小巨人”企业,并于 2008-2013 年连续被评为高新技术 企业。此外,公司还荣获 “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质量 AAA 级企 业”、 “四川省小巨人企业”、“用户满意企业”,“四川省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 成都阳光铝制品有限公司成立十多年来,不断开拓进取,推陈出新,在公司上 下同仁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已是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铝合金型材、塑 钢型材、不锈钢管材研发和生产企业,产销量稳居西南地区第一,在全国同行企业 中名列前二十强。产品涵盖铝合金门、窗型材、装饰型材、幕墙型材、工业型材、 铝木门窗,形成阳光 “彩”牌铝合金型材、“坚端”牌塑钢型材、“阳光七彩”不锈 钢系列产品和 “乐道”铝木型材等名牌产品,覆盖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在成都 地区的市场占有率达 30% 以上,被评为 “四川省建设厅推荐产品”、“四川省质量稳 定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四川名牌产品”等殊荣。 成都阳光铝制品有限公司于 2007 年斥资 5 亿元将原有的三个生产基地 (即:龙 泉阳光城开发区、龙泉界牌工业园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搬迁至成都国家 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设综合性建筑型材生产基地,新基地总占地面积近 500 亩, 员工 1500 人,工程已于 2009 年 3 月建成投产。 成都阳光铝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员工 1500 人、技术骨干 198 人、工程师 20 人、 工人技师 160 人、教授级技术顾问 18 人、高级工程师 6 人。已取得专利 34 项,其 中发明专利 2 项。公司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投 入力度进行成果转化,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成都阳光铝制品有限公司特别重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于 2012 年获得成都市企 1 业技术中心认定、目前正在申报创建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成都市产学研联合实验 室。2006 年与四川大学联合成立 “四川大学阳光铝合金新材料研究所”,2009 年创 建 “院士 (专家)创新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2011 年底获得 “四川省院士 (专家) 创新工作站”。聘请国内著名专家、院士、四川大学教授与公司技术人员组成科技创 新研发团队,共同研发稀土铝合金、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断面结构铝合金、各种专 用型材。“稀土在 6063D 铝合金建筑型材改性的机理及应用”,“稀土 6061 铝合金工 业型材”,“高强高韧铝合金制品研究开发”和 “高强韧汽车用铝合金及制品研究开 发”等科技项目,荣获成都市、四川省科技进步成果奖。铝合金新材料广泛用于建 筑型材和汽车、家电等工业型材中,极大地提高了铝合金型材的科技含量和产品核 心竞争力。 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作为成都阳光铝制品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为进一步 完善市场布局,经过深入调研后决定,拟于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内新征 1000 亩建设 用地、投资 200000 万元,实施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新材料建设项目 (以下简 称 “本项目”),打造西部地区最大的铝合金新材料生产基地。依托母公司成都阳光 铝制品有限公司的广泛客户资源、积蓄多年的技术研发成果以及强劲的市场开拓和 技术创新能力,生产品种齐全、品质优良、科技含量更高的产品,通过本项目的建 设打造大型工业化生产的平台,完善并强化铝合金型材工业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企 业的盈利能力。 本项目计划用地 1000 亩,总投资 20000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 433938m2 高标准生产车间,用于安装熔铸、挤压、静电喷涂、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等生产线, 购置的节能熔炼炉、同水平热顶铸造机、锯切机、挤压机等配套生产设备;新建办 2 公楼、研发中心等辅助工程 32804m ;新建倒班楼、浴室、食堂及员工活动中心等服 2 务工程 44924m 。本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新 型断桥隔热建筑型材和工业型材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014 年 8 月~2017 年 12 月。 本 项 目 经 眉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备 案 , 备 案 号 : 川 投 资 备 [301]0004 号。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 国务院第 253 号令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该项目必须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定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2 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四川阳光坚端铝业 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2 月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在接受委托后,我方及时成立了项目组,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 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在对项目所在地进行详细的实地踏勘和环境 调查的基础上,项目组听取了地方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经广泛收 集资料和认线 月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待审批后 作为环保主管部门环境管理及项目开展环保设计工作的依据。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当地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业主—— 四 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1.2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2.1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新型断桥隔热建筑型材和工业型材。根据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2011 年第 9 号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本项目不在 “鼓励类”、 “限制类”、 “淘汰类”之列。根据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 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不 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 类”,故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设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节能熔炼炉、挤压机、数控车床等各类设备均 不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及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淘汰之列。 工艺:本项目使用的各类生产工艺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及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淘汰之列。 产品:本项目生产的各类铝合金型材产品均不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淘汰产品之列。 此外,本项目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投资备[301]0004 号”文准予备案。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1.2.2 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项目与铝工业 “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铝工业 “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第四章第二节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提出:“以 3 轻质、高强、大规格、耐高温、耐腐蚀为产品发展方向,发展高性能铝合金及其深 加工产品和工艺。。。鼓励加工企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向铝部件制造方向发展, 为下游制造业提供加工部件及服务。。;第五章第二节高精产品工程提出: “目标: 掌握高端铝材核心关键技术,加速高端铝材产业化,延伸产业链,满足战略性新兴 产业及国家重大工程需求。主要内容: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统一部署要 求,依托优势企业、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积极推进新技术产业化及规模化制造。 重点发展航空航天用铝合金中厚板、高性能铝合金半固态坯料及零件,涡轮发动机 压叶轮材料,6 系汽车铝合金板,2 系铝合金,7 系列铝合金,铝锂合金,深冷设备 用铝合金板材,高速列车和货运列车用大型铝材,可焊铝合金薄板,超高纯铝,高 压阳极铝箔及深加工等项目。依托铝加工企业,发展铝精深加工部件,鼓励生产加 工一体化;在消费集中地,有序发展特色鲜明铝精深加工产业基地,为下游装备及 制造业提供部件;积极发展新型建筑节能铝合金门窗等产品。”。 本项目致力于建设西部地区最大的铝合金新材料生产基地,落户眉山甘眉工业 园区,项目在原材料来源及相关运输条件方面有保障,而且在产业发展上,将吸引 更多配套企业、关联企业进入,可以带动上下业发展,提高区域内配套协作水 平,增强产业聚集,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从而对眉山市乃至四川省经济建设的发 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铝工业 “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 项目与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规划: (1)规划重点污染物:以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为重点防控污染物,兼顾 镍、铜、钒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 (2 )规划重点区域:依重金属产业集中程度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划定重点重 金属污染物防控区 20 个 (其中国控 7 个,省控 13 个),涉及 20 县 (市、区)。 (3 )规划重点行业:依据涉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确定重金属污染物 重点防控行业,分别为:重有色金属矿 (含伴生矿)采选业 (铜矿采选、铅锌矿采 选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 (铜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 制品业 (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和涂 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等)。 (4 )规划目标: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重 4 点污染物浓度基本达标,重点企业实现重金属排放稳定达标,国控重点区域重点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 2007 年减少 15%,省控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 比2007 年减少 5%,非重点防控区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 2007 年水平,环 境质量维持稳定,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5 )禁止在重点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 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新建相关项目。 严格执行重点区域、行业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对现有重金属排放企业,严 格按照产污强度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实施准入、淘汰和退出制度。 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 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重金属污染物为镍 (着色剂、封孔剂),不属于四 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五种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项 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重金属污染物镍属该规划中划定的 3 种兼顾类重金属污染物之 一,该规划以及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均未对兼顾类重金属污染物 提出具体量化的防治和限制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重金属污染物镍的工序为着色、封孔,污染物为废水, 产生工序为着色后清洗和封孔后清洗,其产生及处理情况简介如下: 着色后清洗废水:工件在进行着色后需进行水洗,去除表面残留的着色液。该 3 + 部分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 100m /d ,主要污染因子为 SS、Ni 等,采用 UF +RO 闭 路循环系统处理回收,浓液返回着色液槽、清水返回清洗工序,着色后的清洗工序 无废水外排,达到封闭化。 封孔后清洗废水:工件在进行封孔后需进行水洗,去除表面残留的封孔液。该 3 + 部分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 100m /d ,主要污染因子为 SS、Ni 等,采用 UF +RO 闭 路循环系统处理回收,浓液返回封孔液槽、清水返回清洗工序,封孔后的清洗工序 无废水外排,达到封闭化。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重金属污染物为镍,不属于四川省重金属 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五种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同时本项目涉及 的重金属污染物镍可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 2 )项目属铝合金新材料加工行业,根据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项目不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重点行业,项目处于非重点防控区。 3 )项目属于规划的非重点行业,项目建设位置属于非重点防控区,排放的重金 5 属污染物不属于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按照该规划要求,重金属污染要得到有 效控制,企业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达到 《电 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相应标准,实现最大程度减量。 4 )项目所在区域同样也不属于四川省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 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因此不属于该规划中禁止建设类。 5 )项目建设单位阳光坚端铝业不再该规划中所列重点企业范围内。 综上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规划的重点行 业,项目建设位置位于非重点防控区;项目建设单位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未 被列入规划中重点监控企业。本项目排放的重金属污染物不属于重点防控的重金属 污染物,项目不属该规划中禁止建设类。同时,该规划中未对总铬、铅、镉、汞及 类金属砷以外的重金属污染物提出具体量化的防治和限制要求。企业通过采取合理 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能够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项目符合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规划。 项目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 《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 10-2020 ),本项目厂址处地块为规划的发展备用 地。甘眉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已出具“本项目选址意见书 (选字第甘眉建选201401 号)”, 同意本项目选址;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本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 同时,《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 10-2020 )中强调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大力推进 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继续壮大化工、光伏、铝和机械等产业集群; 积极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突出抓好产业龙头企业,加快重大 项目建设。 因此,项目符合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项目与所在园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内,根据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区域规划环评及 审查意见,甘眉工业园区支柱产业定位为 “以有色金属产业 (电解铝、铝加工等) 和新能源 (光伏、锂电等)、新材料等产业为主,辅助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轻工、 化工、机械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等相关配套产业。”。本项目为铝合金新材 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园区支持发展的第一主导产业。因此,项目符合甘眉工业 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25 / 园区鼓励和发展科技型、创新型、节能环保型产业;充分利用园区 万吨 年 6 10 / 14 / 电解铝、 万吨 年再生铝、 万吨 年熔铸合金资源,延伸有色金属产业链。 根据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用地布局规划,本项目选址区位于园区东北部甘眉工业 B 区范围内,用地类型属于三类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符合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用 地布局规划。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规划。 1.2.3 项目与 《铝行业规范条件》(2013 年第 36 号)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国家工信部于2013 年 7 月 23 日发布了 《铝行业规范条件》(2013 年第 36 号公 告),替代了原 《铝行业准入条件》(2007 年第 64 号公告)。《铝行业规范条件》 中仅提出了对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及再生铝企业的相关限制性要求,对 “新建 铝加工项目”未提出限制性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铝行业规范条件》中相关要求。 1.2.4 项目与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2013 年第 26 号)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国家工信部于2013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公告 2013 年第 26 号),其第六条能源消耗表 8 中提出了燃气铝合金熔炼设备最大能耗指标为 0.28 吨标煤/ 吨金属液,本项目熔炼工序能耗指标为 0.137 吨标煤/ 吨金属液,低于 0.28 吨 标煤/ 吨金属液的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均符合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中相关要求。 1.3 评价目的、原则及方法 1.3.1 评价目的 1)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结合工程排污特点,对拟建工程评价范围内 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及分析评价,分析预测工程 建成投产后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提出 不利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从技 术、经济角度论证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2 )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可行性作出明确、公正、可信的评价结论,为 有关部门决策、工程环保设计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2 评价原则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其基本目的是贯彻 “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推行 “预 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管理方针。通过评价查清项目所在区域的环 境质量现状,针对项目的工程特性和当地环境特征进行深入分析,抓住工程对环境 7 的主要影响因素,客观地预测其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国家及 地方有关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及规划为依据,提出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与 措施,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4 编制依据 1.4.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0)国务院第253 号令 《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1)国务院令第344 号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务院国发[2005]39 号文; 13 )国务院 国发[2005]22 号文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14 )国务院 国发[2007]15 号文“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 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 11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 2011 第 9 号,2013 年修正) 16)《铝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 年第 36 号) 1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 ); 1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文件 环发(2001)56 号 《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 污染的通知》; 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20 )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 国经贸资源[2000]1015 号 《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 通知》; 8 21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22 )《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 号); 23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24 )“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的实施意见” 。 25 )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发[2007]31 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 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6 )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发[2007]39 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 方案的通知》; 27 )四川省环保局 川环发[2006]1 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28 )《铝工业 “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 29 )《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规划》。 1.4.2 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 1.4.3 本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项目立项文件; 3 )项目环评执行标准; 4 )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 5 )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件)(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 研究院,2014 年 7 月); 6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 )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水文、气象资料等。 9 1.5 污染因子筛选及评价因子 1.5.1 环境污染因子筛选 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特点和工程区环境状况,结合区内环境功能和各类环境因子 可能受影响程度,采用矩阵法对相关环境影响因子进行筛选,详见表 1-1。 表 1-1 环境影响因子筛选 环境要素 施工期 营运期 地表水 A/Sh/N A/L/N 环境 地下水 A/Sh/N A/L/N 质量 环境空气 A/Sh/N A/L/N 声环境 A/Sh/Si A/L/N 地形 A/Sh/N A/L/N 自然 环境地质 A/L/N A/L/N 环境 地表水文 A/Sh/N A/L/N 占地、植被 A/Sh/N A/Sh/N 生态 水土流失 A/Sh/N A/L/N 环境 景观 A/Sh/N B/L/N 社会经济 B/Sh/Si B/L/Si 社会 环境卫生 A/Sh/N B/L/Si 环境 公众健康 A/Sh/N B/L/Si 居民生活质量 A/Sh/N B/L/Si 注:B :有利影响 A :不利影响 L :长期影响 Sh:短期影响 Si :显著影响 N :一般影响 1.5.2 评价因子 通过对工程环境影响因子筛选结果,确定环评的评价因子如下: 大气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SO 、NO 、PM 、硫酸雾、非甲烷总烃、VOCs 、氟化物、 2 2 10 氯化氢,共 8 项 影响预测因子:烟 (粉)尘、NOx 、硫酸雾、非甲烷总烃 地表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H 、COD 、BOD 、氨氮、SS、石油类、总磷、Cr6+ 、Ni 、砷、 Cr 5 - 镉、Pb 、Cu、Zn 、挥发酚、C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共计 18 项。 影响预测因子:COD 、NH -N 。 Cr 3 地下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H 、COD 、BOD 、氨氮、石油类、总磷、Cr6+ 、Ni 、砷、镉、 Mn 5 - Pb 、硫酸盐、粪大肠菌群、C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共计 15 项。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以生态系统的类型及功能为主,预测评价主要为项目实施 可能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10 声环境:现状评价因子:环境噪声 (等效 A 声级); 预测评价因子:厂界噪声 (等效 A 声级)。 风险评价:针对项目的性质,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事故种类,提出相应的风险 防范措施。 1.6 项目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选址地处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东北部甘眉工业 B 区内,园区工业大道以 东、团结路以北,东北距眉山市城区约 5km 。 本项目厂址西侧和南侧现状分布有众多大小不等的企业,东侧和北侧现状主要 为农田和散居的农户。南侧团结路对面为四川瑞能硅材料有限公司、东南侧团结路 对面为新威能源;西侧工业大道对面由南到北分别为飞云铝业、广鑫铝业、威翼机 械铸造、拟建的路翔锂业有限公司,西北侧工业大道对面分布有胡林 7 组 5 户散居 住户;东侧厂界外分布有龙凤村 5 组和 6 组约 25 户散居住户,该处为园区规划建设 的 1000 亩铝型材加工配套产业园,主要生产门窗、幕墙、电子电器元件、建筑模板、 工业型材深加工产品 (包括汽车零部件、高铁零部件、机械零部件)、五金配件、隔 热胶条等产品,本项目可为配套产业园提供下游产品加工材料,部分满足配套产业 园对铝合金型材的需求;北侧和东北侧厂界外分布有龙凤村 3 组 10 户散居住户。 本项目厂址附近地表水体主要有岷江、思蒙河及水碾河,岷江位于项目东侧, 距离项目最近距离约 6.6km ;思蒙河位于项目西南侧,距离项目最近距离约 3.7km ; 水碾河位于项目东侧,距离项目最近距离约 3.3km 。项目污水受纳水体为思蒙河,最 终受纳水体为岷江。思蒙河及岷江评价河段水体功能为农灌、纳污和泄洪,属Ⅲ类 水域,评价河段下游 10km 范围内无集中饮用水源取水口等敏感点。 本项目外环境关系见图 3-1 及图 3-2 。 1.7 评价标准 项目环评执行标准由眉山市环保局出具,主要内容如下: 1.7.1 水质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项 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 类水域标准,评价因子标准限值见表 1-2 。 11 表 1-2 地表水水质评价标准 单位:mg/L 项 目 Ⅲ类 项 目 Ⅲ类 pH 6~9 石油类 0.05 CODCr 20 氨氮 1.0 BOD5 4 Cu 1.0 Zn 1.0 As 0.05 6+ Cd 0.005 Cr 0.05 Pb 0.05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总 P 0.2 Ni 0.02* 挥发酚 0.005 “*”参照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2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标准, 评价因子标准限值见表 1-3 。 表 1-3 地下水水质评价标准 单位:mg/L 项 目 Ⅲ类 项 目 Ⅲ类 pH 6.5~8.5 硫酸盐 250 CODMn 3 As 0.05 氨氮 0.2 Cd 0.01 6+ BOD5 0.001 Cr 0.05 Pb 0.05 Fe 0.3 Cu 1.0 Co 0.05 Zn 1.0 Ni 0.05 总大肠菌群 3.0 2 )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 (主要为表面前处理清洗废水等)和职工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 1-4 。 表 1-4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序号 因子 单位 三级标准 1 pH 无量纲 6~9 2 COD mg/L ≤500 3 SS mg/L ≤400 4 NH -N mg/L / 3 5 石油类 mg/L ≤20 6 T-P mg/L / 7 总锌 mg/L ≤5.0 1.7.2 环境空气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PM 、SO 、NO 、硫酸雾、氟化物等指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10 2 2 中的二级标准,硫酸雾等指标质量标准参照执行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 12 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一次值,非甲烷总烃质量标准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 局科技标准司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之 P244 选用 2 mg/m3 (短期平均值) 作为计算依据。具体标准值见表 1-5 。 表 1-5 环境空气评价标准 单位:mg/Nm3 取值时段 PM10 SO2 NO2 氟化物 硫酸雾 非甲烷总烃 日平均 0.15 0.15 0.12 7 / / 小时平均 / 0.50 0.24 20 0.30 2 执行标准 GB3095-1996 二级 TJ36-79 标准详解 2 )排放标准 生产工艺废气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二级标准, 燃烧废气等执行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具体指标见表 1-6 。 表 1-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 排放浓度 排气筒 排放速率 污染物名称 3 控浓度限值 采用标准 (mg/Nm ) 高度(m) (kg/h ) 3 (mg/m ) 非甲烷总烃 120 15 10 4.0 生产 GB 粉尘 120 15 3.5 1.0 工艺 16297-1996 硫酸雾 70 15 1.8 1.5 熔化 熔化炉 烟尘 150 15 / 5 炉和 SO2 850 / / / GB 燃气 NOx 400 / / / 燃气 9078-1996 燃烧 烟尘 200 / / 5 废气 1.7.3 声环境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营运期环境噪声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3 类区标准。具 体指标见表 1-7 。 表 1-7 环境噪声评价标准 等效声级 LAeq(dB) 标准类别 昼间 夜间 3 65 55 2 )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中的相 关标准 ;项目 运营期 厂界噪声 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3 类。具体标准值见表 1-8 及表 1-9 。 13 表 1-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标准类别 等 效 声 级 LAeq (dB) 昼间 夜间 GB12523 ‐2011 中排放值 70 55 表 1-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标准值 标准类别 昼间 夜间 3 类 65 55 1.7.4 固 废 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 1.8 评价工作等级 1.8.1 地表水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 (包括表面预处理清洗废水、阳极氧 化清洗废水、喷漆废气洗涤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等)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经厂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 排入思蒙河,最终纳入岷江。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属中等 ,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T2.3-93 )中规定,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1.8.2 地下水环境 3 项目产生水污染物复杂程度为简单,废水排放总量约 2800.14m /d ,水量为中; 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项目属 Ⅰ类建设项目,其所在区域地下 水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等,含水层污染特征属不易。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本次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1.8.3 大气环境 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为烟 (粉)尘、硫酸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根据 《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中推荐的估算模式,本项目所有排放 源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 Pmax 均小于 10%,根据等级划分原则,确定本项目大气 环境预测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经核实,其等级划分有效。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 及浓度占标率计算情况见表 1-10 。 14 表 1-10 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浓度占标率计算情况一览表 排放量Qi 最大地面浓度 评价标准C0i 最大地面浓度 污染物 排放源 3 3 (kg/h ) (mg/m ) (mg/m ) 占标率Pi (%) 熔炼炉 0.45 0.0046 0.45 1.02 烟尘 燃气装置 1.22 0.0012 0.45 0.26 氟化物 熔炼炉 0.03 0.0003 20 0.0015 SO2 燃气装置 0.51 0.0005 0.5 0.10 0.39 0.0101 0.3 3 1.12 喷涂一车间粉末喷涂工序 × 粉尘 0.65 0.0106 0.3 3 1.18 喷涂二车间粉末喷涂工序 × NOx 燃气装置 3.21 0.0030 0.24 1.27 喷涂一车间粉末喷涂后固化工序 0.195 0.0104 2 0.52 喷涂二车间粉末喷涂后固化工序 0.326 0.0105 2 0.52 喷涂一车间氟碳漆喷涂工序 0.30 0.0090 2 0.45 非甲烷 喷涂二车间氟碳漆喷涂工序 0.30 0.0090 2 0.45 总烃 喷涂一车间氟碳漆喷涂后固化工序 0.85 0.0098 2 0.49 喷涂二车间氟碳漆喷涂后固化工序 0.85 0.0098 2 0.49 氧化车间电泳涂装后固化工序 0.05 0.0039 2 0.20 喷涂一车间氟碳漆喷涂工序 0.105 0.0032 0.3 1.05 喷涂二车间氟碳漆喷涂工序 0.105 0.0032 0.3 1.05 二甲苯 喷涂一车间氟碳漆喷涂后固化工序 0.246 0.0028 0.3 0.95 喷涂二车间氟碳漆喷涂后固化工序 0.246 0.0028 0.3 0.95 硫酸雾 阳极氧化工序 0.11 0.0029 0.30 0.95 1.8.4 声环境 本项目在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内建设,用地类型均为工业用地,所在区域属于 GB3096-2008 3 《声环境质量标准》( )中 类区。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较少 (散居 住户近 2 年内将随园区的开发建设而逐步拆迁),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较小, 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09 ) 的规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8.5 生态环境 2 本项目占地约 0.67km ,不涉及敏感区。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 境》(HJ19-2011 ),确定该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为三级。 1.8.6 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 目选址位于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内,所在地属于非环境敏感区域,项目为 铝制品加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油漆、硫酸、氢氧化钠、乳 化液、机油等物质,储存量均较小,未超出导则所规定的临界量,且根据危险重大 15 ∑q /Q 1 危险源判别结果, i i < ,属非重大危险源。因此,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 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的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1.9 评价时段和评价范围 1.9.1 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 (20 14 年 8 月~2017 年 10 月)和营运期 (2017 年 11 月~ )。 1.9.2 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具体见表 1-11。 表 1-11 评价范围 项目 评价范围 大气 以建设项目为中心,半径 3km 的圆型区域范围内 地表水 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处思蒙河上游 500m 至下游 3000m 以厂区为中心,周围 20km2 的范围,西侧和东侧分别止于思蒙河、 地下水 水碾河和岷江 噪声 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 200m 范围 环境风险 以项目厂区为中心,半径 3km 的圆型区域范围内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 300m 范围 1.10 评价重点 根据拟建项目特征和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及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等综合分析, 确定评价重点:在深入进行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对 生产废水 (表面预处理清洗废水、阳极氧化清洗废水、封孔清洗废水、着色清洗废 水等)、生产废气 (熔炼废气、喷涂废气、烟粉尘、硫酸雾、固化废气等)、设备噪 声、工业固废 (熔炼废渣、除尘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切削液、废机油等)拟采 取的治理及综合利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进行项目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影响 及控制措施分析;重视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论证 项目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 1.11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1.11.1 污染控制目标 本项目的污染控制目标具体如下: 1)本项目运营后,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坚持做到 “清洁 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污染控制方针。 2 )控制项目噪声、废水、废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到噪声不扰民;杜绝项 16 目废水、废气事故性排放,保护评价区域大气及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 3 )防止施工及运输扬尘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保护周围空气环境质量。 4 )使项目导致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能得到妥善解决;区域环境质量达到规 定的标准要求。 1.11.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社会关注点和居住分布见表 1-12 。 表 1-12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距厂界的 保护目标 方位 涉及人口 备 注 因素 最近距离 岷江 E / 6600m 无特定 地表水 思蒙河 SW / 3700m 保护目标 水碾河 E / 3300m 侧风向,所在区域 龙凤村 6 组居民点 为园区规划的三 E 约 15 户,50 人 30~136m (待搬迁) 类工业用地,施工 期保护目标 侧风向,所在区域 龙凤村 5 组居民点 为园区规划的三 E 约 10 户、35 人 26~118m (待搬迁) 类工业用地,施工 期保护目标 上侧风向,所在区 龙凤村 3 组居民点 域为园区规划的 NE 约 10 户、35 人 29~219m 大气 (待搬迁) 三类工业用地,施 工期保护目标 侧风向,所在区域 胡林 7 组居民点 为园区规划的三 W 约 5 户、18 人 78m (待搬迁) 类工业用地,施工 期保护目标 侧风向,所在区域 铝城村 SW 约 500 人 1.5km 为园区规划的三 类工业用地 许村村 N 约 600 人 1.8km 上风向 君乐村 E 约 300 人 2.5km 侧风向 噪声 周围 200m 声环境质量 / / 200m 内 执行 3 类区标准 生态环 项目区域生态环境 / / / 无特定保护目标 境 环境 以项目厂区为中心半径 3km 范围,重点保护目标为松江镇 (含学校、 / 风险 等,项目 NE ,2.7km )。 注:项目区周边工业园区范围内现状龙凤村、胡林村农户在近 2 年内将随着园区的开发建设而 搬迁,所搬迁的居民将按照 “两化互动”要求整体安置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本次环评仅将其 作为施工期环境保护目标。 1.12 评价技术路线 环评采用的技术路线 所示。 接受委托 收集资料、现场勘查、研读工程资料和识别环境影响因子 声环境质量 公布环评信息 现状监测 项目工程分析 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 区域污染源调查 现状监测 自然环境调查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社会环境调查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环境法规、标准 清洁生产和 循环经济分析 环保对策措施评述 公示 总量控制分析 公众参与调查 事故风险评价 综合分析、补充对策建议 厂址和布局论证 报告书编制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NO 专家评审 环境监控和管理 YES 报送环保部门审批 反馈建设单位和设计 图 1-1 评价技术路线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建设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性质、地点 项目名称:新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 性 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于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内,用地面积约 1000 亩,处于 眉山市城区主导风下侧风向,距眉山市城区约 5km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外环境 关系见附图 3 。 2.1.2 产品方案、产品水平、产品关联 1、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成后,阳光坚端铝合金新材料总产能将达到 20 万吨/年铝合金型材。 2 、产品水平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方法和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生产的铝合金新材料产品 可达到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 产品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执行标准为 GB5237.1~5-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GB5237.6-2012 《铝合金建筑型材》。铝合金工业型材执行标准为 GB/T6892-2006 《一 般工业用铝和铝合金挤压型材》,合金成分执行标准为 GB/T 3190-2008 《变形铝及铝 合金化学成分》。 3 、本项目产品关联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产品主要为铝合金型材。按表面处理方式来分,主要包括 挤压基材 (无需进行表面处理)、粉末喷涂型材、氟碳漆喷涂型材和阳极氧化型材 (含 电泳涂漆型材)。 挤压基材成品经包装后直接作为产品出售或进行深加工。其余基材转入表面处 理工序,分别进行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和阳极氧化处理,其中部分型材在阳极氧 化后需进行电泳涂漆处理。经表面处理后的粉末喷涂型材、氟碳漆喷涂型材、阳极 氧化型材和电泳涂漆型材部分作为产品直接外卖,部分用于生产断桥隔热型材,部 分用于生产铝木门窗、铝合金门窗、铝合金零件等深加工产品。 19 2.1.3 建设规模及项目组成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新建 433938m2 高标准生产车间,用于安装熔铸、 挤压、静电喷涂、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等生产线,购置节能熔炼炉、同水平热顶铸 2 造机、锯切机、挤压机等配套生产设备;新建办公楼、研发中心等辅助工程 32804m ; 2 新建倒班楼、浴室、食堂及员工活动中心等服务工程 44924m 。本项目建成后,将实 现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 万吨新型断桥隔热建筑型材和工业型材的生产 能力。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014 年 8 月~2017 年 12 月。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2-2 所示 。 20 表 2-2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值 备注 2 1 总占地面积 m 666700 —— 2 建筑占地面积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