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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政策应知应会~第二章 巩固爱体育(AITIYU)官方网站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发布日期:2025-01-25 12:53: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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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政策应知应会~第二章 巩固爱体育(AITIYU)官方网站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答: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综合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社会帮扶力量等,对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增收,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完善奖补政策设计,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开展小额信贷贴息、发展类补贴等,倡导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引导监测对象通过参与生产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支持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确保群众充分受益,并向监测对象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到帮扶车间就业,优先聘用从事公益性岗位;对跨省就业的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通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具备条件的项目按规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收。

  答: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西宁市、海东市小学年生均1250元、初中年生均1500元;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小学1500元、初中1700元;玉树州、果洛州和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小学年生均1600元、初中1800元。对非寄宿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年生均625元,初中年生均750元。对三江源地区(玉树州、果洛州、海南州、黄南州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在以上补助标准基础上再统一提高100元。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补助。免费为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

  答:对于在我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可享受的资助项目有免学费、助学金、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国家奖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免除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就读中职一、二年级时,对在籍在校学生提供免费教材,标准为年生均400元。全日制在籍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助学金,助学金可分档发放,平均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以当年下达奖励名额为准,经过各级评选后对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三江源地区(海南、黄南、果洛、玉树)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享受300元三江源补助资金,三年级学生享受700元三江源补助资金。对到六州以外地区就读中职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的全日制学籍学生提供办学办班补助,每学年生均补助标准为3300元,生活费补助每人每年3200元(其中三年级学生2200元)。省内异地就读中职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免学费、免教材和国家助学金,不足部分从三江源经费中补足,但总计一、二年级学生不能超过6500元,三年级学生不超过5500元。自行考录到省外的中职学生(不含技工学校)资金发放给学生,由学生向学校缴纳。

  答:农牧民危房改造对象为居住在经鉴定或评定确属C级、D级危险房屋且该住房为农牧户唯一住房或无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具体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已实施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答:①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水电和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原则上以发放资金的方式保障。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护理等基本服务。③提供疾病治疗。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④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牧、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特困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增发一年基本生活补助金的60%作为其丧葬费用。⑤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⑥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⑦对符合参保条件的特困人员,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答:主要有两类。一是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出现突发性、暂时性困难的个人或者家庭,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新申请过程中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等困难群众。原则上救助上限不超过年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急难型救助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要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在24小时内落实救助政策,发放补助资金。二是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为城乡居民家庭困难类型(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孤儿、艾滋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根据申请对象因病、因学、因意外伤害等造成的刚性支出及基本生活刚性支出部分,经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政策或相关慈善项目帮扶后,对个人实际承担部分按规定比例进行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艾滋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进行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按80%进行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50%进行救助。原则上救助上限不超过年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特殊案例通过“一事一议”机制解决。

  答:(1)0-6岁残疾儿童:①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最高补助0、5万元。②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助听器适配每人最高补助1万元,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最高补助6、6万元。③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最高补助2万元。④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平均每人最高补助2万元。⑤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助视器等辅助器具平均每例最高补助0、1万元,假肢、矫形器适配每例最高补助0、5万元。以上经费包含评估、适配服务费。(2)7-17岁持证残疾儿童:①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最高补助0、2万元。②听力、言语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最高补助6、6万元。③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最高补助0、8万元。④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助听器适配每人最高补助0、8万元。⑤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最高补助0、8万元。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助视器等辅助器具平均每例最高补助0、08万元,假肢、矫形器适配每例最高补助0、4万元。以上经费包含评估、适配服务费。

  答: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可纳入奖补支持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标准及贷款额度: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纳入专项奖补资金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三)日常考勤制度。乡镇党委和政府指定专人,对驻村干部进行日常考勤,确保每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0天,严禁“走读”和“两头跑”。县级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考核相关制度。对交通便利且离家路程较近、能够及时到村的本地选派驻村干部,经县级组织、农业农村部门严格审核同意后,不硬性要求全部在村住宿,须安排与村干部晚上轮流值班值守,同时也要防止大面积“走读”现象。选派到牧业村的驻村干部,要以服务好村级发展和牧民群众为原则,经县级组织、农业农村部门严格审核备案后,可按照牧民群众季节轮牧的生产生活习惯和规律,适时在冬季牧场、夏季牧场群众集中居住地办公和住宿,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答: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实施和各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准备等工作,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推动重点帮扶县城市公用设施向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予以积极支持,大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在重大项目规划编制、项目推进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实施民生保障领域工程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规划布局能源资源开发、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聚焦所在区域路网布局,谋划储备一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高速公路、铁路和通用机场项目。各重点帮扶县要立足资源优势,分析短板弱项,结合乡村发展需要,聚焦监测帮扶、产业就业、乡村建设、基层治理等,谋划设计论证一批乡村振兴项目,完善县级项目库建设。

  答:适当放宽招录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根据实际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藏(蒙)汉双语人才、退役士兵招录招聘。在人才培养、待遇职称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基层流动。在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推动高层次人才“上山下乡”,实施万名乡村人才培育示范工程、紧缺人才“订单式”培养、乡村人才职称评审和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评定方面向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省内高校招收农牧区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向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探索实行卫生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机制。围绕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坚持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以“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为依托,选派科技特派员,实现科技服务全覆盖。探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机制,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等方面优先支持重点帮扶县。加大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力度,在文化工作者选派和培养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积极支持外出农民工、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鼓励原籍企业家、专家学者、退休干部等“新乡贤”投身家乡发展建设。在实施村(社区)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中倾斜支持重点帮扶县,壮大乡村建设和治理人才队伍。

  答: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七方面的项目。这类工程项目使用的是各有关部门专项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仍由各有关部门按条管理。在这类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并不是要把重点工程项目完完全全地变成以工代赈项目,也没有对其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作硬性要求,主要目的是在保证重点工程项目原有组织管理方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由政府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拿出部分能够用人工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从而为当地提供更多工作岗位,吸纳带动更多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就业增收。来源: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