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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民住房的爱体育(AITIYU)官方网站一个选择可能改变地区经济形态”

发布日期:2024-11-26 14:33: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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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加入WTO后,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发展,为大规模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中央因势利导对城乡关系做出了调整,对农民工进城务工从限制转向服务,大规模农民工外出务工极大增加了农民家庭收入。因此,进入新世纪后的第一个十年,是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民家庭休养生息、生活改善的十年,农村普遍从严峻的三农危机中缓和过来。大量农民家庭快速解决了温饱问题,真正向小康水平迈进,最典型的表现是以“三大件”(彩电、电冰箱、洗衣机)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迅速在农村普及。也正是在这个时期,80年代中后期出生的婴儿潮一代普遍进入婚育时期,需要大力改善住房条件,因此农村掀起了改革开放后第二波建房高潮。根据农村住户调查的粗略统计,全国农村住宅竣工面积由2001年的6.88亿平方米迅速上升到2009年的9.56亿平方米,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住宅年度竣工面积的一个高峰,2010年后开始迅速下降,2020年已下降到4.34亿平方米。[1]

  也正是此一时期,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显著加速。农民家庭已经不再满足于在农村建房,他们也开始购买城市商品房。在诸多因素的叠加影响下,农民购买城镇化商品房的进程大大提速。其一,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空间布局结构进行了大规模调整,最主要措施是合并大量小规模学校,由此引起了“文字上移”,最终造成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快速进入城镇入学的意外后果。教育是农民家庭最重要的公共服务之一,教育进城大规模拉动了农民进城买房。其二,随着人口大规模跨区域流动,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跨地域婚姻大为增加,有学者称为“全国性婚姻市场”的形成[2]。这进一步加剧了中西部农村地区本已存在的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进而直接加剧了婚姻竞争,迅速推高了婚姻成本,一个主要表现是到城市购买商品房很快成为农村青年结婚成家的必要条件。其三,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在政府的调控中,出现了多轮不寻常的短期内涨价现象,这既造成了消费者的恐慌心理,担心房价进一步飞涨,也催生了消费者的投机心理,人人都希望赶上房价上涨的浪潮。因此,农民家庭也秉持“迟买不如早买”心态,纷纷通过借款等方式,尽力提早到城市购买商品房。结果,进入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后,农民家庭开始大规模购买城市商品房,并在很短时间内几乎实现了“能买尽买”,这也是过去10多年三四线城市,尤其是县城房地产市场繁荣的主要原因。

  总体而言,华北、东北等平原地区,农民进城购房的进度明显更快,以冀鲁豫皖为核心的华北平原是典型代表。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华北平原地区人口密集,县域幅员面积总体偏小。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公共财政对乡村道路等投资力度很大,华北各县域之间的交通条件大为改善。2010年后,小汽车大规模进入普通农民家庭,目前华北平原农民家庭小汽车已基本趋近饱和。交通网络的改善和小汽车的普及,让大多数村庄的村民都被纳入了县城的“半小时交通圈”,地级城市、县城对乡村地带的辐射范围越来越广,农民购房后能够顺利实现城乡两栖生活。其次,华北平原人地关系紧张,村庄集中居住,宅基地制度管理比较严格规范。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华北地区农村也普遍经历了一轮房屋改善建设的高潮,村庄中已有宅基地基本使用殆尽。同时,国家对村庄宅基地管理审批日益严格,村庄内新规划和审批宅基地难度越来越大,有些地区已基本停滞。因此,过去10多年,华北农民纷纷选择到城镇购房代替了在村庄建房。最后,华北平原处于儒家文化核心区,父母对子代的代际责任意识极强。以鲁豫皖为代表的华北地区,可能是中国代际关系失衡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学者甚至将其称为“代际剥削”。父母通过不断省吃俭用、辛勤劳作为子女积累婚姻成本,甚至借债为子女购买结婚所需的住房、汽车,子女成家后却并不负责这部分债务,而是由父母继续偿还。结果,华北平原农村的婚姻竞争异常激烈,结婚成本不断推高,进城购房迅速成为子代成家的必备条件,强力推动了农民家庭到城市购房。在这种情况下,华北平原农民家庭在很短时间内掀起了集中到城市购房的浪潮,农民家庭在城市拥有商品房的比例已经相当可观。

  结果,在云贵川渝等西南山区农村,虽然也有部分农民开始进城购房,但总体进度要大大落后于华北平原。相反,农民普遍在村庄中建设了比较“奢华”的房子,建房花费也相当大,从经济成本上甚至不低于在县城购房。比如,农民家庭建造一栋普通的二层小楼,按照目前的物价和建筑成本,装修好入住基本都要花费30万元左右,这显然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若是房子建设面积较大,建筑装修质量更高,则花费成本更高,40万~50万元也不鲜见。西南山区农民建房花费的高企,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过去10多年,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年龄人口的大规模下降,农民工工资水平直线上升,在农村的建筑工人工资也随之上涨,大大推升了建房成本。二是由于山区地理地质特点,容易引起房屋地基松动,因此,即便是农村二层小楼,为保障建筑安全,西南地区农民普遍深挖地基,并搭建钢筋混凝土框架,这与华北平原农村普通住房建设相比就额外增加了很大成本。三是除主体楼房外,山区农民普遍还得建筑配套的偏房,用于烤火、厨房等功能,也基本都会配套建设比较宽敞的硬化场院,以及猪圈、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四是农民对房屋装修要求普遍较高,除了城市装修通常采用的地板砖、吊顶等项目外,不少农民还对部分房间内壁加贴一层实木木板,使房子内部看起来像传统木房子一般,据说还能增加保温效果。此外,山区的交通运输成本也比较高。

  最近几年,事情在发生新变化。一方面,部分已经在城市购房的农民家庭,开始返回村庄再次重建房子,无论在平原地区还是山区都是如此,尤其是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过去几年,中西部地区农村普遍出现了一个新现象:一部分从村庄中走出去的“成功”人士,纷纷返回家乡高标准地重建房屋。这批人的典型代表是村庄中通过考学、经商等途径已经在城市彻底扎根立足的人群,他们在城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在城市已经购置商品房并完成了资本积累。现在,他们有充足的经济积累,有些甚至临近退休或已经退休,成了返乡“乡贤”;他们的父母往往至少还有一人在世,借助国家的宅基地管理政策,在村庄对老宅进行高标准的重建。另一部分相似的人群是,他们在本质上一直没有离开村庄,只是通过经商、务工等方式比较彻底地实现了经济自由,在城市已经购置商品房,还有比较宽裕的经济能力,他们也选择在村庄中进行高标准的房屋重建。这些在村庄中建设的高标准房屋,一般都花费不菲,和村庄中大部分普通农民家庭的住房都明显不同,本质上是乡村别墅。应该说,中西部地区农村出现的这一新现象,在东部地区农村已经上演过了。大部分东部地区的农村家庭,基本都在城市和农村同时拥有质量不错的住房,自80年代以来,他们先是在村庄中大规模建房,继而到城市购置商品房,再接着在村庄建设更高质量的住房,已经完成了建房、购房、再建房的一个长周期循环。

  另一方面,西南山区农民家庭虽然在村庄中已经修建了较好的房子,在城市化浪潮下,也不得不继续进城买房。最主要的动力,是年轻一代对更优质的公共服务的追求。在生育和医疗方面,最近几年,年轻一代对女性怀孕和生育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家庭基本也都会选择到县城的医院建档生育,一个乡镇卫生院一年到头也没出生几个孩子,基本失去了产科功能。但是,在西南山区地带,除县城周边乡镇村庄外,大量村庄仍然不在县城“半小时交通圈”辐射范围;如果住在远离县城的村庄,孕产期内到县城医院进行各种检查就会非常不便,生产时还面临着时间不确定带来的困难和风险。在西南山区一个县,最近几年,县交警几乎每年都会接到好几个临产孕妇被堵在去县城路上的求助案例,这种案例经常登上本地新闻,并很容易在微信群中广泛传播。这大大刺激了年轻夫妇的安全神经,使他们有极强的住宿县城怀孕生育的要求。

  城镇化是一个剧烈的变迁过程,它最直接的表现是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深层则涉及居住生活、收入就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价值观念等一系列复杂的变迁,是工业化之后人类生产生活形态的根本性巨变。就第一代从乡村转移到城市的家庭来讲,他们需要经历两个层次的城市化。一是有形的物质形态的转变,包括人口和非农活动在城市的集中过程,非城市型景观转化为城市型景观的推进过程;二是无形的社会联结、价值观念等思想意识方面的转变,包括城市文化、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人们心中逐渐扎根的过程。[3]仅就物质形态的城镇化来讲,就涉及居住来源、就业类型、服务保障等层次繁多的复杂变迁,而人的文化价值层面的城市化,则更是一个漫长的进程,它体现为乡土性逐渐消弭、城市性逐渐生长的文化转型。

  农民家庭在建房和购房上的差异和分化,实质上代表了不同家庭城镇化进程和程度的分化。一类是已经完成城市化,在城市拥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也拥有稳定的住房,并有经济余力返乡建设高标准住房的家庭。他们返乡建设高标准住房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逆城市化”现象,是在城市扎根立足后,同时希望继续享受农村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并在现有政策体系中,以比较廉价的成本实现在村庄中的再“栖”。在东部发达地区的村庄,这类家庭占比非常高,可以说普遍实现了家庭在城乡两地都拥有现代生活条件的城乡融合发展。在中西部地区的村庄,这类家庭占比不高,主要是村庄中一些通过考学、经商等走出村庄后真正扎根城市的家庭,他们作为返乡“乡贤”开始在村庄建设高标准的住房,以供家中老人居住或为自己退休后回村养老做准备。

  第二类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大部分普通农民家庭,他们仍然在艰难的进城过程中。平原地区的家庭总体进城进度更快,购买商品房的比重较高;山区家庭则进城进度偏慢,购买商品房的比例尚有限,但基本都在村庄中建设了条件不错的房子。总体而言,这类家庭尚未在城市彻底扎根立足;不少家庭虽然在城镇购置了商品房,但家乡城镇无法提供有效的就业机会,不得不继续长期在大中城市务工;不少家庭在城市还没有享受到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面临着县城小学的大班化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这类家庭也是目前国家相关宏观政策重点聚焦的对象,核心在于让这些家庭稳妥有序地进城;各种政策保留了他们在村庄中的退路,即使他们进城不顺,甚至从城市退回来,仍然有村庄内的土地、宅基地等兜底。当然,这一群体也在发生快速的分化,其中很大一部分家庭,会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在城市逐渐稳定扎根下来;一旦在城镇稳定下来,他们又特别迫切地希望重新在村庄中建设高标准住房,以实现在城市和农村的舒适“两栖”。

  第三类是村庄中的贫弱家庭。这类家庭在短期内可能难以在城市彻底扎根,家庭成员只是在城市务工就业,但家庭生活重心在乡村。在短期内,他们基本没有能力到城市购买商品房和承担家庭进入城市生活的成本,甚至在村庄中改建住房都显得力不从心,一些有住房安全问题的家庭在政府的帮助下才完成了房屋改建修缮。在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这类家庭数量非常少,中西部地区村庄则有一定比例贫弱家庭。尤其是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虽然已经整体脱贫,但脱贫群众社会经济基础仍然薄弱。精准扶贫时期各地区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规模,基本能够准确反映各地区贫弱家庭规模。这类家庭,高度依赖城市和农村同时提供的社会经济支撑,城市务工提供主要工资收入,农村土地、宅基地等作为关键的社会生活兜底保障,这两方面的支撑让他们在农村尚能够维持一个过得去的基本生活。正是因为有村庄的兜底保障,他们不会盲目彻底向城市涌动,进而引起农村贫困向城市贫困的大规模转移,甚至带来一线大都市的贫民窟问题。因此,目前带有一定保护性质的城乡二元结构,对这类家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中国城市化进程也至关重要。